店 员 管 理 制 度

2009-11-12 0

为规范管理,使店员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 工作规范

1.遵守国家政策,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;
2.热爱本职工作,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;
3.服从分配,遵敬领导,工作认真负责,坚守工作岗位,尽忠职守、保守商业秘密。

第二条  工作态度

1.热爱本职工作,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,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销售技巧;
2.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,不得相互拆台、搬弄是非;
3.上班须用礼貌用语,接待顾客态度要热情、语气温和,不准与顾客顶嘴、吵架。

第三条  工作制度

1.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不外泄,一经发现将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;
2.上班佩带本店工作牌,穿戴整齐,必须按本店规定着装;(违者罚10元)
3.保持店面整洁,天天打扫卫生,店长要为各店员划分出责任区域,店员随时保持区域内卫生;(卫生不达标者罚10元)
4.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(违者罚款20元)
5.工作中要求展示品陈列整齐、有序,对展示商品要及时整理、维护(给机器充电等),需轻拿轻放,如有损坏按程度进行赔偿;
6.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不许接听私人电话,尽量不接待亲朋好友在营业中的探访,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内,以免影响销售;
7.店员在销售手机时, 必须当场验明手机所有配置、礼包,检查手机是否能充电、开机,及时清空记录,查看有无网络,调试好机器等;(出现此类投诉罚款50元)
8.营业结束中消费者未离开店时,店员应保持服务状态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,当顾客购买商品离开时,销售员须面带微笑地向顾客道别,并真诚地希望他能够再次光临。

第四条  考勤和请假制度

1.由店长负责考勤工作,并做好如实记录;请假时间超过2天以上者,须报人力资源管理部,并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;
2.店员迟到、早退10分钟内扣5元,10分钟以上扣20元,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,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,同时罚款100元;
3.店员请假不论长短,不论什么假,除紧急情况外,一律凭请假条,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待批后方可,而且要提前申请(不能因为休班而影响工作),如遇重要事件必须返回岗位。没有得到店长允许私自休班的视为旷工罚款100元,情节严重一律辞退,并扣留所有培训费;
4.周末、黄金周等销售高峰期原则上不准请假;
5.店员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上交辞职信,同时培训出合格店员,待辞职信批准后方可离职,违者按《员工应聘、离职程序及标准》执行;

第五条  奖励制度

1.店员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和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,奖金:提薪和晋升的奖励;
2.工作业绩表现突出,是其他店员学习的榜样;
3.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;
4.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事故的发生和蔓延;
5.连续三个月销售排名第一者;
6.其他为本店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。

第六条  惩罚制度

1.店员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,罚款和赔偿、辞退的处罚
①上班迟到早退,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负责区域卫生状况差。
②仪表不整洁,上班不按规定着装、佩戴工作牌;
③工作自由散慢、粗心大意,上班时间打瞌睡、吃零食、看书报,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
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,交待的任务量和事情不能按时完成;
⑤样品凌乱无序,在店内大声喧哗,和同事无理取闹;
⑥工作成绩没有起色,工作积极性不高,工作态度不认真;
⑦故意违反本制度各项管理规定从重处罚。

第七条  沟通与投诉

1.店员可就有关本店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,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意见箱;
2.各店《店长》负责人要针对本店店员的思想、动态及时与店员进行开导和沟通。
3.对店员的各种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,否则后果自负。

内蒙古大格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2009—11--12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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